坪山婚姻家庭纠纷-广东婚姻纠纷-广东婚姻纠纷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19 来自: 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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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601的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为所有有需求的家庭成员提供优异婚姻家庭纠纷服务的合伙企业,自2019-08-22创办至今,先后为广东深圳的客户提供周到的婚姻家庭纠纷服务。广东简道律师遵从尊重人、培养人、服务人的理念,以周详体贴的职业发展规划、高能和谐的企业文化,与您携手共进,共创辉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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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

  《婚姻法》第29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我们靠着公司强大的公共关系资源,广东简道律师一直以来都是“先人一步、高人一筹、全心全意”的经营方式,立志全力为所有有需求的家庭成员创造价值,为其创造利益。公司提供的婚姻家庭纠纷的服务周期为全年,专业水平高、办事能力强,在广东省拥有诸多的客户群体,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公司逐步形成了专业律师服务,更的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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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二)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四)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五)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广东简道律师坚持信誉至上、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用人品、责任心服务所有有需求的家庭成员,致力于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好的性价比的婚姻家庭纠纷,服务范围遍及广东深圳。公司地址: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601,联系人:李律师。信赖源于品质,专业承载未来。让我们和您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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