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咨询-深圳宝安婚姻纠纷电话-深圳光明婚姻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27 来自: 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56

婚姻纠纷咨询-深圳宝安婚姻纠纷电话-深圳光明婚姻纠纷

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是经深圳市成立的一家以婚姻家庭纠纷服务为主的服务型公司,公司位于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601,拥有一批高学历、高素质、高责任心的各领域服务团队,秉承“专业、、贴心、共赢”的服务理念,为所有有需求的家庭成员提供快捷的婚姻家庭纠纷,坚持诚信服务,与您携手共赢。

婚姻纠纷咨询-深圳宝安婚姻纠纷电话-深圳光明婚姻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婚姻法》第29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和专业团队,为所有有需求的家庭成员的各种需求提供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纠纷服务,全程专员跟进,以好的服务快捷的速度交付所托。公司的营业时间是7*24小时营业,有需求的客户可采用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微信预约的方式提前预约服务,届时可通过双方洽谈-确认合作-受理-配合取证-结束的方式办理。

婚姻纠纷咨询-深圳宝安婚姻纠纷电话-深圳光明婚姻纠纷。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广东简道律师高覆盖、率的服务获得多家公司和机构的认可,提供的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专业律师服务,更的特色,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量身定制一套操作性强且具有独特风格的服务管理框架和管理体系,为我们的婚姻家庭纠纷服务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二)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四)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五)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对于广东简道律师而言,多年来的努力,就是力争为众多所有有需求的家庭成员提供完善、周到的婚姻家庭纠纷,坚持用更加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回报社会。本着一切对客户负责的精神,在法律服务行业不断努力。本公司坐落于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601,欢迎惠顾!

还有许多有关婚姻纠纷咨询,深圳宝安婚姻纠纷电话,深圳光明婚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信息资讯等您了解,我们静候您的来电

  • 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
  • 民事股权债务等其它纠纷:0755-82797895
  • 婚姻诉讼纠纷:13076584168
  • 交通事故纠纷:13076584168
  • 刑事诉讼纠纷:13076584168
留言反馈
  • 扫描二维码

    访问移动端网页

  •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司公众号

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惠州律师,惠州律师事务所,揭阳律师,揭阳律师事务所,普宁律师,普宁律师事务所,海丰律师,海丰律师事务所,潮州律师,潮州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广东简道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惠州市百优智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XML

本站关键字: 深圳律师 惠州律师 揭阳律师 潮州律师 东莞律师 普宁律师 海丰律师 简道律师事务所